一、什么是侵犯人身權利、民主權利罪侵犯公民人身權利、民主權利罪,是中國刑法規定的一類犯罪,指非法侵犯公民的人身權利和民主權利的行為。二、侵犯人身權利、民主權利罪構成要件這類犯罪侵犯的客體,是公民的人身權利和民主權利,具體表現為公民的生命、健康、人身自由、名譽、人格以及選舉權、被選舉權等不受非法侵犯的權利。本罪的客觀方面,由于侵犯的直接客體不同,而表現為多種犯罪形式,如剝奪生命的殺人罪,損害健康的傷害罪,破壞名譽的侮辱、誹謗罪,侵犯選舉權利的破壞選舉罪等。這類犯罪絕大多數只能由作為的方式構成;個別犯罪(如殺人罪)也可能是不作為,如不給嬰兒喂奶,故意把他餓死。本罪的主體,絕大部分…[查看詳情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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